第(2/3)页 而至于得到原主认同就可以分给宿白恬一半财产的事,宿白恬瞒了下来。 只需要糊弄文化水平仅有初中的原主签个名字的事,她自然不会说。 原主不知道,可慕宁知道。 至于她是怎么知道的,他们想破了脑袋,慕宁也不会告诉他们真相。 “我选择用金手指把我的美貌值提高到这个世界所能容纳的最高值,时间选定为一年后。” 慕宁这一世自然要恢复容貌。 原主非常的爱美,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了,又怎么会在那样的稚龄毁掉自己的脸。 那慕宁不会让她留遗憾。 而定为一年后,正好不会让人怀疑。 如今慕宁要处理的,还是戚翊渊这个名义上的丈夫。 两个人目前结婚不到一年,戚翊渊虽然冷,对原主还算是比较包容。 可一到面临真正的选择,他的选择永远都会是宿白恬。 宿白恬和原主都要过生日,哪怕原主发了高烧,求他留下来陪自己过,表明从来没有一个亲人陪她过生日,他还是走了。 什么垃圾东西。 慕宁慢悠悠地进了浴室,洗了一个澡。 她看着镜子里那张丑陋的脸庞,没有半分的嫌弃。 精心的做了一套护肤,她才踏着那双毛茸茸的白色拖鞋,走进了客厅。 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两个小时了。 戚翊渊还在那里跪着。 他曾经在国外受过特训,身体素质极强,跪两个小时对他来说,比毛毛雨还不如。 慕宁懒洋洋地走到了他的面前,居高临下地端详着他的脸。 作为书里的男二号,戚翊渊极为俊美。 尤其是那双仿佛浸着寒潭的眼睛,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。 为了配合宿白恬,戚翊渊开了一家计算机公司。 他的天赋很强,拿到了很高的学位,公司的发展势头极好。 如今这位年轻的总裁却跪在了慕宁的面前。 “你真像一条狗。” 慕宁打量了他好几眼,漫不经心地做出了评价。 戚翊渊缓缓抬眸,他的瞳孔并不是纯黑的,他本就是一个混血儿,五官轮廓很深,瞳色是浅褐的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