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6章 主播白月光(3)-《快穿万人嫌逆袭大佬都在火葬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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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而至于得到原主认同就可以分给宿白恬一半财产的事,宿白恬瞒了下来。

    只需要糊弄文化水平仅有初中的原主签个名字的事,她自然不会说。

    原主不知道,可慕宁知道。

    至于她是怎么知道的,他们想破了脑袋,慕宁也不会告诉他们真相。

    “我选择用金手指把我的美貌值提高到这个世界所能容纳的最高值,时间选定为一年后。”

    慕宁这一世自然要恢复容貌。

    原主非常的爱美,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了,又怎么会在那样的稚龄毁掉自己的脸。

    那慕宁不会让她留遗憾。

    而定为一年后,正好不会让人怀疑。

    如今慕宁要处理的,还是戚翊渊这个名义上的丈夫。

    两个人目前结婚不到一年,戚翊渊虽然冷,对原主还算是比较包容。

    可一到面临真正的选择,他的选择永远都会是宿白恬。

    宿白恬和原主都要过生日,哪怕原主发了高烧,求他留下来陪自己过,表明从来没有一个亲人陪她过生日,他还是走了。

    什么垃圾东西。

    慕宁慢悠悠地进了浴室,洗了一个澡。

    她看着镜子里那张丑陋的脸庞,没有半分的嫌弃。

    精心的做了一套护肤,她才踏着那双毛茸茸的白色拖鞋,走进了客厅。

    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两个小时了。

    戚翊渊还在那里跪着。

    他曾经在国外受过特训,身体素质极强,跪两个小时对他来说,比毛毛雨还不如。

    慕宁懒洋洋地走到了他的面前,居高临下地端详着他的脸。

    作为书里的男二号,戚翊渊极为俊美。

    尤其是那双仿佛浸着寒潭的眼睛,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。

    为了配合宿白恬,戚翊渊开了一家计算机公司。

    他的天赋很强,拿到了很高的学位,公司的发展势头极好。

    如今这位年轻的总裁却跪在了慕宁的面前。

    “你真像一条狗。”

    慕宁打量了他好几眼,漫不经心地做出了评价。

    戚翊渊缓缓抬眸,他的瞳孔并不是纯黑的,他本就是一个混血儿,五官轮廓很深,瞳色是浅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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