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剩下的就是筹资,找演员、导演等了。 张扬那里有李在熙给的一千万刀乐,完全不用担心缺钱,不过这钱肯定不会动,拍摄电影电视剧,不可能甲方完全出资,没必要去承担所有的风险。 合作的条款,也清清楚楚。核心条款雷打不动,而且写在第一行。 这就是筛选合作者了,如果看到核心条款不同意,那就没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。 谈判的过程很顺利,但是也花了差不多一个星期的时间。 完了之后,张扬就有的忙了,他终于有时间回国了。 既然是华剧,自然要在华夏拍摄,还要去找华夏演员,张扬不回国不行。当然,有人会说了,为什么不直接在国内找投资人,拍摄好了之后,再拿到寒国电视台去播放? 那样的话,出品方就不同了。 出品方势必会是国内的公司,想去寒国电视台播放,除非直接去找李在熙,让他去开口,那些寒国电视台可能才会播放。连李昱的面子可能都不够。 如果出品方是寒国的HBS电视台,那就不一样了,可以顺理成章地在寒国播放,而且不会受到任何阻扰。 方方面面,李昱都考虑得很周到,如此大费周章自然是有他的道理的。 至于电影,李昱可以在寒国拍摄。 之前那部《速度与激情》本来要在寒国拍摄,由于李在熙的原因,导致李昱匆匆回国,拍摄计划也就搁浅了。去了漂亮国之后,才在那边进行拍摄。 所以这部电影,李昱找了原本定好的寒国导演,当作补偿了。 至于投资人,李在熙早就包揽下来了。 从这货自己写剧本,又收购电影改编权来看,估计是想进军娱乐圈了。 筹拍需要时间,等待就是在浪费时间。 正当李昱考虑,要不要去漂亮国一趟,那边电影还在拍着,《黄飞鸿之狮王争霸》的票房怎么样,他还不知道。 这时,朴朴乐找上门来了……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