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六章 羡慕-《年代文里的老实人罢工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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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唐颖.何远”

    因为知青点有了新的知青入住,秦溪他们也不像之前那样,随意的出入知青点了,找人都是在门外叫的。

    其实秦河他们可以直接去找何远的,他们男的,没那么多讲究,两兄弟跟新来的许州许牧都认识了,还一起去摸过鱼,算是朋友了。

    可他们脚下的草鞋沾满了泥水,往屋子里一踩,保准一脚就留下一坨泥水,这鞋子,他们甚至都不会踩着进自家屋,还是不要去给人添麻烦为好,这天气本来就潮,你还在人屋子里留下泥水,即使是无心的,也不好,这点秦溪早就跟他们说过了。

    同理,秦溪不进唐颖她们屋,也有这个原因在,还有就是,她一直跟新来的袁萍毫无交集,还是属于知道名字的陌生人行列。

    唐颖在床上坐着,一听到秦溪的声音,起身就往外走去。

    路过厨房的时候,还顺手把她挂在墙上的斗笠给拿了下来,戴在了脑袋上。

    这都习惯了,这段时间,天色一直都是阴沉沉的,虽然现在是没有下雨,可指不定阴着阴着,这雨就落下来了,还是带上斗笠为好。

    如果今天运气好,出了太阳可以遮阳,如果今天运气不好,又下雨了,可以挡雨。

    要是没有斗笠,脑袋就得淋雨,如果大队长支书下雨还不让解散,从头上滑落的雨水落进眼睛里,绝对会很不舒服,所以,斗笠还是带着吧!

    “秦溪,你们怎么没有带斗笠啊?”走到近前,唐颖看着脑袋上光秃秃的三兄妹,不解的问道。

    这个带斗笠干活的传统还是秦溪自己弄出来的,说既可遮阳,又可挡雨,这会子,怎么她自己“破戒”了。

    秦溪听到这话,手往脑袋上一搭,除了头发,别无所获。

    所以,她还真是给忙忘了。

    “急急忙忙的来找你,给忙忘了,我就说今天出门,感觉少了点什么,现在看来,是忘记带斗笠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是现在才发现。”秦河挠了挠自个的小平头:“我去拿,马上回来,等我啊!”

    话音还没落地,他人就跑了。

    秦河是个急性子,做什么都讲究一个字,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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