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二十章 懒姑娘-《年代文里的老实人罢工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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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月十一这天,跟平常没有什么不同,很普通的一天,不普通的是,秦溪他们打算杀只兔子,邀请唐颖跟何远来家里吃饭。
不仅是秦溪跟唐颖的关系很好,秦江秦河跟何远,也是好哥们好兄弟,这一年,唐颖跟何远没少给他们帮忙,就算是搭把手,顺手的事,那也是情谊。
今年他们养的兔子,给他们带来了一百来块钱的收入,养了将近一年的兔子,卖了二十一只大兔子,自己却连他们养的兔子的肉是什么味道,都不知道,多少有点亏待自己了,所以,他们决定,在家宰杀一只兔子,顺带邀请唐颖何远他们来家里吃顿便饭,带点答谢宴的意味在里面,不过不重,更主要的是满足口腹之欲。
要知道,一只成年兔子,少说也有四斤多,长到五斤多的兔子,只能算是正常发挥,长到七八斤的兔子,才能称得上肥兔,所以,今天这只兔子,足以让他们五个人,大快朵颐一顿了。
唐颖跟何远知道他们要杀兔子,所以,来的很早,吃完早饭就来了。
秋收过后,地里的农活就少了很多,到现在,基本上是捡柴火,或者是窝在家里猫冬养膘了,当然,猫冬养膘的另外一种说法就是,少动弹,减少消耗,这样,才能少吃点粮食,给家里省点。
“你们行不行啊?不行换我来。”何远走过去,看到抓着兔子,但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下手的两兄弟,笑着说道。
他以前宰杀过野兔,虽然已经好几年年没动过手了,可他觉得自己还是要比他们两兄弟,强上那么一点点的,至少刀架在那灰兔的脖颈上的时候,不会手抖。
“也许.可能大概行吧!”秦河有些不确定的说道。
这是他第一次拿刀宰杀活禽,不紧张是不可能的,他感觉自己浑身在抖。
有点害怕,有点惊奇,还有些许刺激,这种感觉很陌生。
“要不让我来试试,杀个兔子而已,跟杀鸡的区别应该不大。”
“先把兔子脖子上的毛给拔掉,旁边人抓住兔子的腿,然后,我用打磨的十分锋利的刀,手起刀落,把兔子脖颈处的大动脉划破。”
“哦,对了,要准备一个碗用来接兔子血,不能浪费。”唐颖回想着她老妈以前杀鸡的步骤,一一复述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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